落实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意义重大
来源:
|
作者:163tianji
|
发布时间: 2019-03-19
|
215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2019年,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进入了第四个年头。按照我国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目标,即“全国新开工常规水电和抽水蓄能电站各6000万千瓦左右,新增投产水电6000万千瓦,2020年水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8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3.4亿千瓦,抽水蓄能4000万千瓦,年发电量1.25万亿千瓦时”的要求, 我国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时间和进度都稍显滞后。
记得前几年,国外的水电同行对我国水电的建设速度惊叹不已,非常奇怪我国的水电投资怎么会如此之多。深入交流过后,才发现其实是当时我国新建水电的上网电价政策,对我国水电开发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通过这种政策让我国的电网企业成为了水电开发的电价“蓄水池”,新电站在还贷期的电价虽然较高,但完成还贷的老电站电价普遍非常低。所以,我国水电的平均上网电价还是要比火电约低0.1元/每千瓦时。目前我国的水电开发由于没有了电价的“蓄水池”,所以项目开发的难度逐步加大和移民环保的成本不断上升,这些各国水电在发展后期都必然遭遇到的问题,几乎已经成为我国水电开发企业难以逾越的障碍。 总之,从宏观上看虽然电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一定是有利于行业长期发展的,但是对于水电开发必须要想办法解决好水电企业的短期经营业绩考核与国家、社会的长远利益之间的矛盾。解决社会发展百年大计的问题,通常不是某个具体企业力所能及的,而一定是政府的责任,一定要靠政府的规划、政策。 根据我国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目前的执行情况,有关研究机构建议,对我国“十三五”水电规划暂不作调整,对此笔者非常赞同。尽管按照目前的现状继续发展下去,我国水电的“十三五”规划目标肯定是难以完成的。但是为了体现我国“积极发展水电”的能源政策,促进和保障我国的能源转型,我们绝不应该鼓励和纵容我国水电开发的大幅度降速。 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太快了吗 当前我国出现电力产能严重过剩的原因,并不一定是某些舆论所宣传的水电(包括风、光)发展得太多了、太快了,也很可能是我们对能源转型的理解出现了偏差。过去,我们只认识到,只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就是在实施能源转型。但是国际社会的共识(例如“苏州共识”)告诉我们,能源转型的核心要义,是主体(化石)能源的变更。主体能源怎么样才能变更?当然一方面是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另一方面还必须要有化石能源的逐步减少和退出才能转型。客观地说,我国的能源转型在这方面做得还不够。迄今为止,在我国电力行业历年发展最快、增加最多的产能,仍然是燃煤发电。尽管我国煤电发展的增速也在迅速的下降,但是由于我国煤电规模的基数非常大,截至目前我国能源结构的优化还只是相对的。 当然,如果是为了保障国家的正常发展,即使是碳排放量有所增加也是必须的。不过,有点令人费解的是,同样是在2017年,我国由于电力产能过剩导致的可再生能源“三弃”电量,已经超过了千亿千瓦时。对于我国严重的“三弃”,不少人认为是由于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无序、增速过快,超过了市场的接受能力。但是,是不是也有可能是我国煤电发展的减速不及时、不到位,整个社会还缺乏煤电要逐步退出的意识所造成的呢?